集团(非金融企业)借款给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明确利率,问:对集团而言,现金流做在哪一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集团借款给子公司,如果明确了利率,这通常被视为筹资活动。因此,集团收到的现金应记录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集团借款给子公司,如果明确了利率,这通常被视为筹资活动。因此,集团收到的现金应记录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