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的坏账准备情况为何考虑为第二阶段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坏账准备的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通常与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关。对于处于第二阶段的金融资产,即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这意味着,如果在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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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坏账准备:如果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企业应根据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坏账准备,增加“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借方金额,并相应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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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或转回:如果在后续期间,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降低,预期信用损失减少,企业可以转回之前计提的部分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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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坏账: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过批准后,企业会核销坏账,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对应的应收账款等科目,将坏账从账面上消除。
在第二阶段,企业需要持续监测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并根据风险的变化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从而影响坏账准备的金额。这反映了企业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可能损失的前瞻性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