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代位追偿款的会计分录
应收代位追偿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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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应作如下分录:
会计分录 借:应收代位追偿款 X元 贷:赔付支出 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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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应收代位追偿款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处理:
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Y元 贷:应收代位追偿款 Y元 若实际收到的金额少于账面余额: 借:赔付支出 (X-Y)元 贷:应收代位追偿款 (X-Y)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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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计提坏账准备,还需结转坏账准备:
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Z元 贷:赔付支出 Z元
这些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保险业会计的规定,确保了代位追偿款的准确记录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