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上个问题,100万研发收入对应的成本怎么区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00万的研发收入对应的成本应区分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如果研发支出满足以下条件: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则相关支出应资本化,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并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结转至“无形资产”科目,随后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如果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则应当费用化,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并在发生当期直接结转至“管理费用”,影响当期损益。
因此,100万研发收入的成本应根据上述标准判断是否资本化或费用化,然后相应地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