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任多个基金管理公司的GP,持有份额在5%至80%之间。
目前对这一块的核算比较模糊,请教陈版:
1、对不同持有份额下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如何核算,何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何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何时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对不同持有份额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允价值如何考虑,第一次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有何区别,不同投资下应如何使用三个层次?
3、如何核算有没有具体的案例可以参考,比如上市公司案例解析或者其他书籍中有没有相关案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金融资产的分类主要依据持有目的、是否有活跃市场报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特征等因素。对于企业担任多个基金管理公司的GP,持有份额在5%至80%之间的情况,其核算方法如下:
- 对不同持有份额下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如何核算:
- 如果持有份额超过50%,通常表明企业对基金管理公司具有控制权,应将这部分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 如果持有份额在20%至50%之间,且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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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持有份额低于20%,且无重大影响,应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原则,可能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如果基金投资具有活跃市场报价,通常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可能被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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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同持有份额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允价值如何考虑: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直接参考市场报价。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市场数据来确定公允价值。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不存在市场交易,公允价值需要通过估值技术来确定,这些技术可能包括复杂的模型和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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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同投资,应根据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和估值技术的可靠性来选择合适的公允价值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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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案例参考:
- 虽然具体的案例可能需要查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或专业的会计书籍,但上述的核算方法和公允价值层次的考虑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用原则。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专业会计人员的意见,进行具体分析和核算。
综上所述,企业在核算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时,应根据持有的份额比例、是否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以及金融资产的分类原则来确定核算方法。同时,公允价值的确定应根据可获得的市场数据和估值技术的可靠性来选择合适的公允价值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