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一条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非经常性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其形成并不经常发生,且金额较大,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因自然灾害、战争、重组等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
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按准则的要求计入经营结果,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的性质是企业从投资中获取的收益,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产生的收益,这些通常属于企业日常业务的一部分,因此投资收益通常不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