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以个别认定计提坏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预计负债-第九条,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因此,对于坏账准备的计提,如果是基于对未来经营亏损的预测而进行的个别认定,那么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通常情况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基于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如果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则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预计负债-第九条,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因此,对于坏账准备的计提,如果是基于对未来经营亏损的预测而进行的个别认定,那么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通常情况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基于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如果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则应当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