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授予时点之后期权的公允价值变化了,这个时候需要对期权整体的费用摊销进行调整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等待期内摊销。在授予日之后,如果期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但没有修改授予的股份支付协议,那么在可行权日之前,企业不再对该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因此,期权授予时点之后的公允价值变化,一般不需要对期权整体的费用摊销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等待期内摊销。在授予日之后,如果期权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但没有修改授予的股份支付协议,那么在可行权日之前,企业不再对该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因此,期权授予时点之后的公允价值变化,一般不需要对期权整体的费用摊销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