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外资增资奖励要求5年内不撤资不转内资,可以一次性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要计入递延收益分5年摊销
外资增资奖励如果附带了5年内不撤资不转内资的条件,这通常意味着该奖励与企业持续使用该资金的时间相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取得,且这些条件与企业未来服务期限相关,应当作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将该奖励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满足条件的期间内(即5年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因此,该外资增资奖励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5年内摊销至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