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重组中,如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重组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债务重组的确认和计量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债务人会计处理:
- 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资产处置损益”或相关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 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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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其他条款:债务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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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计处理:
- 以资产接收:债权人应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 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权人应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修改其他条款:债权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重组损益通常体现在债务人或债权人的损益表中,具体是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取决于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获得了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