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合并集团公司,之前在合并范围内部分子公司主体上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因为我判断未来没有足够的税前利润进行抵扣,我对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了valuation allowance。2023年我对其中一家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进行了valuation allowance的主体进行了处置,根据USGAAP,我需要在valuation allowance披露中展示我因为处置导致的变动么?
根据ASC 740-10-50-15,公司应当披露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关的valuation allowance的变动情况,包括因处置子公司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变动。因此,你需要在valuation allowance的披露中反映由于处置子公司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valuation allowance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