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募基金的被投公司进行估值时,正在走破产程序的项目,可以确认投资损失吗?还是进行估值为0,等到正式破产清算完成再确认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私募基金投资的被投公司,如果该公司正在走破产程序,这通常被视为一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应当评估该投资的信用风险,并基于此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如果破产程序表明投资的价值极有可能无法收回,那么可以认为投资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并可能需要立即确认投资损失。
然而,确认损失的具体时点通常依赖于能否可靠估计可收回金额。如果破产清算过程正在进行中,可能还无法准确确定最终的回收金额,因此,通常会在可收回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确认损失。如果破产清算完成后才能确定实际损失金额,那么通常会在那个时候进行确认。
因此,虽然可以基于现有信息估计损失并可能需要记录减值准备,但实际损失的确认通常会在破产清算完成,可收回金额明确之后进行。在等待清算完成的过程中,投资可能会被估值为接近于零,但这并不意味着立即全额确认损失,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任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