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再加工出售
当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再加工后出售时,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结转其账面价值,包括累计折旧和可能存在的减值准备。在出售过程中,企业应计算销项税额,根据收到的价款扣除清理成本和销项税额后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如果存在残料价值,这部分可以作为原材料入账。以下是基本的账务处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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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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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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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出售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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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结平) 贷:资产处置损益
在这个过程中,销项税额是根据出售价格计算的,而资产处置损益反映了出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使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代替“资产处置损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