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应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
不正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换出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差额不计入“投资收益”,而是应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而非“投资收益”。因此,差额体现在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中。所以,换出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差额应体现在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而不通过“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