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属于政府补助吗
是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而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即具有无偿性,因此,这类奖励应当认定为政府补助。此类补助通常是为了鼓励和表彰企业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是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而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即具有无偿性,因此,这类奖励应当认定为政府补助。此类补助通常是为了鼓励和表彰企业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符合政府补助的特征,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