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正确与否:总分机构就地预缴所得税制度能够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
总分机构就地预缴所得税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公平、有效地征收企业所得税,确保税收能够更接近于收入产生的地方,从而可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然而,这一制度是否直接降低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需要具体分析。从一个角度看,就地预缴可能增加了纳税人的合规工作,因为他们需要在不同地点和时间点分别缴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提高了遵从成本。因此,这个判断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就地预缴所得税制度不一定直接降低,反而可能提高纳税人的遵从成本。这个问题更多涉及税法和税务管理,而非纯粹的会计准则问题,但从会计角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列报应当符合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