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递延所得税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租赁负债初始确认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因为会计上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通常会高于税法下应计的负债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该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承租人对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限。
在租赁期间,随着租赁付款额的减少,租赁负债也会相应减少,这可能会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如果租赁付款在某些期间不发生,例如案例中提到的第1年和第2年不支付租金,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这些期间不会被冲减。当实际支付租金时,递延所得税资产会随租赁负债的减少而相应减少。
总结来说,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会根据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和税法认可的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后续期间根据租赁付款额的变动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金额。如果预计未来期间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应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相应确认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