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需要跨区域预缴吗?
不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包括在北京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不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包括在北京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预缴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