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对价中或有对价的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对价中的或有对价是指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可能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而需要支付或收取的额外对价。或有对价是企业合并对价的一部分,应当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可能会影响合并成本。购买方应当将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根据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果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导致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调整合并商誉的金额。或有对价如果是权益性质的,比如与股票相关的支付,则通常不作会计处理。如果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且属于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若不属于金融工具的或有对价,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准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