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减去累计摊销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是针对不同性质的资产进行的会计处理。累计折旧是针对固定资产的,而累计摊销是针对无形资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按月计提折旧,而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会进行摊销。两者都是为了反映资产价值的减少,但适用的对象和方法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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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 是指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计算的、已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去的那部分价值。这个数额会随着每个会计期间的折旧计提而逐渐增加,直到固定资产报废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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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摊销 则是针对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按照其预计受益期限进行的分期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进行摊销,但非投资性无形资产需要进行摊销。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的差异体现在它们所针对的资产类型和会计处理上。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这两项是分开列示的,不会直接相减。不过,如果你需要计算某个时点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那么确实需要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去累计折旧来得到。而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需要减去累计摊销。但通常在财务报表中,这两个数字是分开列报,不会直接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