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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全解析:从年限平均法到年数总和法
入账时累计折旧如何计算

累计折旧的计算通常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月开始,是基于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方法可以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计算公式如下:

  1. 使用年限平均法,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年),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月折旧率。

  2. 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 × 年折旧率。

  3. 使用工作量法,折旧额会根据每次使用资产的工时、公里数或其他工作量单位来计算。

  4. 使用年数总和法时,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年数总和,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并经过充分披露。此外,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有必要,应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