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终止确认的账务处理
使用权资产到期或终止确认时,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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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权资产不再使用或续租,承租人应当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此时,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转销,同时,根据剩余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可能需要调整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整,承租人应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通常会导致损失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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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承租人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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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期结束且承租人不再续租,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应与之相匹配的租赁负债一并转销。
综上所述,使用权资产到期处理的核心是根据资产的状况和租赁合同条款,可能包括转销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租赁负债,以及考虑是否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整个处理过程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