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是否可以不提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备用金作为企业持有的一项金融资产,且存在减值的迹象或者评估结果表明其价值已经不可回收的该部分金额,则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不存在减值迹象,且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已经下降,则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备用金作为企业持有的一项金融资产,且存在减值的迹象或者评估结果表明其价值已经不可回收的该部分金额,则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不存在减值迹象,且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已经下降,则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