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对外投资 是否可以不纳入合并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将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取决于该合伙企业是否符合控制的定义。如果企业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外投资,通常这类合伙企业会有多个合伙人,并且设立的合伙企业可能有独立的决策机制,例如投资决策委员会,这时需要评估企业是否能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如果企业能够通过合伙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从而影响其回报,那么应当考虑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然而,如果合伙企业的决策不受该企业控制,或者其回报不依赖于合伙企业的业绩,那么可能不需要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对合伙企业拥有权力,能否通过这种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企业无法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那么通常不需要将其纳入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