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法》规则10D-1:对页必须注明:
公司报告期的总碳足迹。
公司领导职位由来自任职人数不足群体的个人担任的百分比。
公司在报告期内考虑过但决定不扩张的国家名单。
申报文件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
根据申报文件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关联方》进行披露。公司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包括差错的性质、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以及如果无法进行追溯重述,还需说明无法重述的事实和原因以及更正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