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子发票用作抵扣用的纸质版是否需要单独保存?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包括电子专票,可以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然而,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因此,虽然电子发票可以用其纸质打印件进行报销入账,但并不是必须的,而是视企业具体的会计政策和内部控制要求而定。所以,如果企业内部规定允许,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可以不单独保存,但应确保有相应的电子记录作为凭证的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