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 330-10-35
准则原文
根据ASC 330-10-35,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的金额进行计量。这意味着,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存货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US GAAP下,即使存货价值在后续期间内有所回升,根据这一准则,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通常不允许转回,除非有证据表明以前减记存货价值是由于错误造成的,或者不是基于原先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
根据ASC 330-10-35,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的金额进行计量。这意味着,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存货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US GAAP下,即使存货价值在后续期间内有所回升,根据这一准则,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通常不允许转回,除非有证据表明以前减记存货价值是由于错误造成的,或者不是基于原先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