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项不是ASU 2023-08的要求?
披露加密资产的主要市场
加密资产总持有量的年度对账
将出售加密资产的现金收入归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加密资产与其他无形资产分开列示
ASU 2023-08(假设代表一个会计准则更新)的具体内容未在提供的参考条款中详细说明,但根据一般会计准则,将出售加密资产的现金收入归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通常是不恰当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应根据其性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进行分类。出售加密资产通常被视为投资活动,因为它涉及长期资产的处置,因此相关的现金收入应被归类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而不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因此,"将出售加密资产的现金收入归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符合ASU 2023-08的要求。其他选项,如披露加密资产的主要市场和加密资产总持有量的年度对账,虽然与ASU 2023-08无关,但它们是加密资产持有和交易的常规财务报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