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配套费能计入在建工程吗
城市建设配套费,也称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收取的费用。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如果这笔费用是与特定在建工程(如自建仓库、厂房等)直接相关的,那么根据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城市建设配套费通常会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是因为这类费用是为在建工程的建设所必需的支出。因此,当企业在建造自有的仓库、厂房等时发生的此类费用,可以被资本化进入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在工程完工后,这些费用会被分摊到固定资产的价值中。所以,城市建设配套费可以被合理地资本化并计入在建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