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解析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两个会计科目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设立的会计科目,用于处理与列支与租赁相关的会计事项。
使用权资产科目反映了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对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价值,它体现了承租人因租赁合同而获得的、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的资产权利的原价。这个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代表了承租人已经支付但尚未折旧的使用权资产的价值。
租赁负债科目则追踪了承租人未来需要支付的租赁付款义务,通常分为非流动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两部分。非流动负债反映了租赁负债的未偿还本金部分,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则对应着未来12个月内预计要偿还的租赁付款额。
在会计处理上,承租人通常每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借记“营业成本”、“制造费用”等相关费用科目,贷记“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表示使用权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等方法被系统地转移到了各种费用中。同时,承租人需要定期对租赁负债的本金部分进行偿还,这将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这两个科目的设置有助于承租人透明地报告其租赁相关的财务承诺,以及展示了租赁会计处理的全貌,使得报表使用者能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租赁活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