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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计算及影响分析
A公司以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市价2.4元,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取得E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E公司实施控制,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费用120万元。合并双方合并前无关联关系。购买日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50万元,公允价值为2700万元,差额由E公司一项固定资产所引起,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5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该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为()。 A.-300万元,计入A公司个别报表 B.240万元,计入A公司个别报表 C.240万元,计入A公司合并报表 D.-300万元,计入A公司合并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将合并成本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本案例中,A公司以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市价2.4元)作为对价,总对价为1000万股 * 2.4元/股 = 2400万元,另外支付发行费用120万元,因此合并成本为2400万元 + 120万元 = 2520万元。

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700万元,A公司取得80%的股权,因此A公司享有的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2700万元 * 80% = 2160万元。

商誉的计算公式为: 商誉 = 合并成本 -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所以,商誉 = 2520万元 - 2160万元 = 360万元。

由于商誉是在合并报表中体现的,因此商誉240万元(360万元的80%)计入A公司的合并报表。

答案:C. 240万元,计入A公司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