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务怎么处理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如果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中包含有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部分,那么这部分应当转入留存收益,而不是投资收益。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可转损益部分)
留存收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不可转损益部分)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这一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