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怎么算
营业收入的计算通常基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营业收入的确认应当满足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并且应当在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具体账务处理上,当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如果发生销售退回,应根据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果收入确认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相关销项税额应先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收入不包括非经常性项目,如营业外收入,这些收入通常由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构成,它们会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单独核算。
因此,营业收入的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 营业收入 =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不含税价款总额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增值税、销售折扣、销售退回等因素的影响,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