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发票在往年就收到了,今年才报销应该如何制作调整分录?
如果发票在往年就已经收到,但费用在当年才被报销,通常情况下,费用应该在实际发生时入账。然而,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费用在发票开具的当年没有被报销,而是延迟到了之后的年度,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通常会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以下是一个假设的例子:
假设发票在2021年开具,金额为10,000元,但费用在2022年才被报销。如果2021年没有对该费用进行任何处理,2022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 补做2021年的费用入账(假设2021年未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 调整2021年的所得税(假设税率为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 (10,000 *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
-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0 (10,000 - 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 如果2022年报销时涉及支付现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假设含税金额)
借:银行存款 8,700 (10,000 - 1,300)
贷:应付账款 10,000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示例,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如增值税的处理、是否需要调整所得税等,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