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信用产品应该理解为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通常包括那些合同条款规定了未来现金流权利的金融工具,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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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有权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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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企业向客户提供的借款,预期将从客户那里收到本金和利息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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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企业购买的、由其他实体发行的债券,有权收取固定或浮动的利息以及到期时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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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企业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旨在获取股息收入和/或资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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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工具:如期权、期货、互换等,其价值源于基础资产,用于对冲风险或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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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企业持有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金融工具,但不符合贷款和应收账款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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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持有以短期获利为目的,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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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打算持有至到期日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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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不以短期获利为目的,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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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涉入资产:在转移金融资产后,企业因提供信用增级或其他形式的保证而继续承担风险的部分。
这些金融资产根据其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可能被归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类别。分类取决于企业如何管理这些资产以及它们产生的现金流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