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年判决败诉的赔偿金额需要在24年的财务报表中确认预计负债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的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或有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如果在24年末已经存在一项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估计,那么应当在24年的财务报表中确认预计负债。如果25年判决败诉,且在24年末诉讼结果已经明朗,使得赔偿金额能够可靠估计,那么应当在24年确认预计负债。如果24年末诉讼结果还不确定,赔偿金额无法可靠估计,则通常不应在24年确认预计负债,而应在25年判决后根据新的信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