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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中母子公司土地租赁会计处理及科目分析
子公司有一个土地,全部租给母公司,母公司在上面造房子。合并的报表中,这个土地,和摊销在什么科目

在合并报表中,由于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需要抵销,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1. 子公司层面的土地使用权被视为租赁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的规定,应列示在经营租赁资产中,并按期摊销,摊销额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收入)。

  2. 母公司层面,土地使用权作为租赁负债的一部分,与建造房屋相关的租金支出应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随着房屋的建造,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按照房屋建筑物中自用建筑面积和对外出租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分摊到对外出租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中,如果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后续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3. 在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对应的租赁资产和母公司租赁负债相互抵销,同时,子公司确认的租赁收入与母公司确认的租金支出也相互抵销。分摊到对外出租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体现在合并报表的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中,其摊销根据成本模式的规则进行。

因此,在合并报表中,土地使用权的摊销体现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如果土地使用权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一部分,其价值会体现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