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何时确认递延所得税?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的规定,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同时满足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这两个条件。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那么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然而,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在未来期间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根据第14条,企业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所述,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取决于该损益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是否满足转回时间和转回可能性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则需要确认;如果不满足,则不需要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