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下,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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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科目,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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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费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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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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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如果提前偿还,处理方式与到期偿还相同,但可能需要考虑提前还款的手续费或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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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变动:对于外币短期借款,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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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企业需要评估短期借款的信用风险,并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认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企业应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
这些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