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归还土地的收入符合收入确认准则吗
公司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归还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收入,通常不按照收入确认准则进行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类补偿通常被视为政府补助,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补偿款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损失或费用,比如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这部分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补偿款是用于新建资产,那么应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期限来分摊确认。如果存在结余,可能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因此,这类收入不是常规的销售收入,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政府补助准则来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