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租赁会计准则16号: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
请举例说明16号准则,租赁应该怎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非是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这些可以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时,可能会产生暂时性差异,这将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例如,假设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税法认可的价值,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此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反,如果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在税法上的计税基础,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承租人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然而,如果企业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不应确认或应减少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租赁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要考虑租赁的特定事实和情况,以及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估计。例如,租赁负债产生的利息费用和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可能导致税会差异,这些差异需要根据预期能否在未来转回来确认递延所得税项目。

总结来说,承租人应根据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计算并确认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同时考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