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刚入职,税务局打电话说上个季度的开票金额刚好卡在29W,要我们重新申报,要把无票收入加进去,都要交税。然后我查了一下,账上好像没有无票收入,跟税务局税说了之后,他说那要上交一个收入说明,交了收入说明之后他又说要交上个季度的银行流水,这个问题要怎么办呢?
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七条,企业在发现前期差错时,应在附注中披露前期差错的性质、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等信息。同时,根据第十八条,如果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附注中已披露了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
对于税务局提出的重新申报要求和补充无票收入的要求,您应当首先核对公司的会计记录和相关财务文件,确认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收入或是会计差错。如果账面确实存在未记录的收入项,则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更正。如果确认无误,不存在无票收入,应准备相应的会计资料以支撑您的声明。
关于税务局要求提交上个季度的银行流水,这是税务机关正常的财务审查流程,企业应依法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银行流水信息。银行流水应与会计账目相符,以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性。
若需要,企业应寻求专业税务人员或者会计事务所的帮助来妥善处理上述问题。遵循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来准备和提交相关的说明和文件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