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所拥有的写字楼的使用年限
物业企业所拥有的写字楼作为固定资产,其使用年限通常是指该写字楼预计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企业应当考虑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法律或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来确定写字楼的使用寿命。例如,建筑结构的耐用性、技术更新的速度、租赁合同的期限、城市规划政策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写字楼的使用年限。企业应当合理估计并保持一致性,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变更。如果物业企业是承租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应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