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企业间委托贷款会计处理及账务操作详解
A公司委托银行放款8000万元给B公司,期限1年,A公司和B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A公司作为委托行,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相关交易作为对B公司发放贷款处理,因此A公司应确认一项贷款资产,同时确认利息收入。B公司则应将这笔资金视为借款,计入负债,并在一年内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借:贷款(或其他类似科目) 8000万元 2. 贷:银行存款 8000万元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借:银行存款 8000万元 2. 贷:长期借款(或其他类似科目) 8000万元

在一年后,当B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时,A公司和B公司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A公司: 1. 借:银行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2. 贷:贷款(或其他类似科目) 8000万元 贷:利息收入(根据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

B公司: 1. 借:长期借款(或其他类似科目) 8000万元 2. 借:财务费用(或其他类似科目)(根据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 3. 贷:银行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