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 IPO 中,通常会设定完成初始业务合并的截止期限。这个截止期限都有哪些,且延期会涉及到哪些罚款,具体金额?
在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首次公开募股(IPO)中,通常会设定一个完成初始业务合并(也称为De-SPAC交易)的截止期限,这个期限通常为两年,但也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可能是18个月到36个月不等。如果SPAC未能在此期限内找到合适的目标公司并完成合并,它可能需要返还投资者的资金,并可能面临其他财务后果。
关于延期涉及的罚款,这通常在SPAC的组织文件(如信托协议)中详细规定。如果需要延长合并期限,SPAC可能需要支付延期费给公共股东,这些费用通常以每股份额的形式支付,例如每股份额0.10美元。此外,SPAC可能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管理费用或延长费给其赞助商,以补偿他们维持公司运营的成本。
然而,具体的罚款金额和延期条件会因每个SPAC的结构和条款而异,需要查阅相关的SPAC发行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这些文件会详细说明在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合并时,SPAC及其股东可能面临的财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