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不履约的风险
应收账款存在不履约的风险,企业需要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应当考虑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的风险,而不仅仅是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变化。如果应收账款逾期超过30日,通常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企业能证明即使逾期,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企业可以基于账龄、客户信用评级、经济状况、行业趋势等因素来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企业应定期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并在必要时确认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