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融资核算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这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出售需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不符合这样的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例如,如果企业计划持有至到期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且不打算提前处置,那么这些应收账款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不应归入"应收款项融资"。如果企业进行了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由于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这类应收账款仍然应视为企业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而不应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