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而不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是由于市场利率或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这部分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然而,当汇兑差额是由汇率变动引起时,这部分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通常体现在财务费用科目中。这是因为汇兑差额反映了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实际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原因不同,因此不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