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现金流量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编制现金流量表应遵循以下步骤:
- 确定现金流量分类:
- 分别列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支付工资和税费等活动。
- 投资活动涉及长期资产的购置和处置、投资的取得和出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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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涵盖吸收投资、借款、偿还债务和分配股利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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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通常采用直接法,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调整非现金交易和经营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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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采用间接法,从净利润开始,调整非经营活动影响的项目,如折旧、摊销、递延税项等,以得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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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现金流入和流出:
- 收集和分析会计记录,识别每一类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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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收到的现金、支付的现金以及影响现金等价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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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内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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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时,需要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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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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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准则规定的项目分别列示现金流入和流出,如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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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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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汇总,得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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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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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非现金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如以固定资产换取股权、债务转为资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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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报表:
- 根据以上计算和调整,编制现金流量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交易和事项,确保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现金流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