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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负债会计处理全解析:如何记录与管理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是指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或财务租赁中,因未来需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开始日的现值而产生的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并按成本借记“使用权资产”科目。

  2. 在后续期间,租赁负债会因利息费用的确认和租赁付款额的支付而发生变化。利息费用应当定期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 如果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导致其减少,且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减少的金额应借记“租赁负债”科目,贷记与资产消耗相关的费用科目,如“制造费用”、“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

  4. 对于经营租赁,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请注意,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适用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这种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将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直接计入相关费用。

请提供具体案例或问题,以便进行更详细的分析。